香港人壽「晉盈」終身壽險計劃 全方位照顧您的需要
- Written by Media Outreach
助您財富晉升 讓您與摯親共享豐盈未來
香港 - Media OutReach - 2023年11月23日 - 憑藉多年努力不懈創造財富的您,定必希望將這份豐碩成果穩妥保存,延綿後代。香港人壽深明您的需要,致力助您達成這個目標,現推出「晉盈」終身壽險計劃,不但為客戶提供終身人壽保障,更助客戶穩健增值財富,為客戶及其摯愛家人和後代建立穩健的財務根基,享受幸福人生! 「晉盈」終身壽險計劃為保單逆按計劃之合資格壽險計劃1。 香港人壽首席市務總監高卓軒先生表示:「保障需要及理財目標會隨着人生階段不斷轉變,我們特別推出「晉盈」終身壽險計劃,為客戶提供靈活的財富管理安排,特設兩種保障級別選擇,配合不同客戶的人生規劃,照顧客戶於人壽保障及財富增值這兩方面的需求,成就客戶及其摯愛家人的豐盈人生。」 「晉盈」終身壽險計劃 產品特點: 整付保費 理財簡便 只需繳付一筆過的保費,即可開展理財大計,並可享終身人壽保障。此計劃同時提供兩種保障級別選擇,切合您在保費預算、保障及儲蓄方面之不同需要。- 雙重紅利 額外回報靈活
- 靈活財富安排 自在規劃未來
- 兩種保障級別選擇 配合您的人生規劃
保障級別 | 特點 | 總身故賠償額 | ||||||||||||||||||||||||
「晉盈」終身壽險計劃 - 100 | 保障成份較高 | 保險金額之100%,加上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2,3(如有)及終期紅利(非保證) 2 (如有),並扣除欠款(如有)。 | ||||||||||||||||||||||||
「晉盈」終身壽險計劃 - 50 | 平衡儲蓄及保障 | 繳付保費總額之100%或身故保障列表內所顯示的適用百分比之保險金額(以較高者為準),加上累積紅利及利息(非保證)2,3(如有)及終期紅利(非保證) 2 (如有),並扣除欠款(如有)。 身故保障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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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更改受保人5 (只適用於企業客戶)
- 靈活身故賠償支付選項6
- 財富傳承稅務或法律諮詢津貼7
- 健康檢查津貼7
- 「晉盈」終身壽險計劃為保單逆按計劃之合資格壽險計劃,但這並不代表客戶所提交的保單逆按計劃之申請將獲得批核。該產品合資格乃取決於產品特點。所以,在申請保單逆按貸款時,客戶持有之保單仍必須符合保單逆按計劃規定之所有資格要求。保單逆按計劃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之全資附屬機構香港按證保險有限公司營運。如欲了解計劃詳情,可參閱香港按揭證券有限公司網頁:www.hkmc.com.hk。
- 週年紅利、積存年利率以及終期紅利並非保證,並可能不時被調整,而過往表現亦非未來表現的指標,實際支付的金額或會比保險計劃建議書內所顯示者較高或較低,香港人壽有權不時作出更改。被提取的週年紅利及 / 或利息將不再積存成為保單的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的一部份。保單之總退保發還金額及總身故賠償額將相應減少。
- 累積紅利及利息指 (1) 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之週年紅利總值 ( 如有 );及 (2) 任何已派發並保留於香港人壽的週年紅利用作積存生息之利息總值之總額。
- 若保單作出部份退保,保險金額將會根據部份退保中已提取之保證現金價值及終期紅利 ( 如有 ) 之百分比按比例減少。當保險金額減少,此計劃之繳付保費總額、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 ( 如有 ) 及終期紅利 ( 如有 ) 將按比例減少。總身故賠償額亦將作出相應調整。部份退保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 更改受保人只適用於保單權益人為企業商務實體及保單是基於業務傳承及規劃策略而設立,及須根據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任何更改受保人或會引致保險金額、保證現金價值、週年紅利 ( 如有 )、 終期紅利 ( 如有 ) 及繳付保費總額作出相應調整,惟須根據香港人壽絕對酌情權釐定的核保及行政規定處理。身故賠償亦將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後之保險金額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最低及最高之保險金額要求。在香港人壽收妥書面申請時,擬新受保人的年齡不可以超過 75 歲,並須提供擬新受保人可保之證明,包括可保利益證明。同時,新受保人及前受保人須於批註日或新保單繕發日 ( 如適用 ) 仍然生存。所有前受保人之附加保障 ( 如有 ) 將於批註日或新保單繕發日 ( 如適用 ) 自行終止,預收之保費將不予發還。新受保人將可根據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核保規則及要求於原有保單或新保單 ( 如適用 ) 申請相關附加保障。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 身故賠償支付選項只適用於受保人在保費供款年期完結後身故及所有到期保費均已繳付,並須符合香港人壽不時釐定的條款、規定及當時的行政指引辦理。有關條款及細則的詳情,請參閱香港人壽繕發的保單文件。
- 此項目僅就 (i) 一次於香港執業的律師事務所或會計師事務所為保單權益人提供之專業財富傳承稅務或法律諮詢服務 或 (ii) 保單權益人於香港合資格的健康檢查中心進行之一次身體檢查作一次性支付。此項目之金額上限為港元 5,000 / 美元 625(適用於保單繕發時繳付保費總額為美元 500,000 以下之保單)或港元 8,000 /美元 1,000(適用於保單繕發時繳付保費總額為美元500,000 或以上之保單)。財富傳承稅務或法律諮詢津貼/健康檢查津貼並不屬於保單 的產品特點,此項目並非保證。項目詳情將連同保單文件一併提供。香港人壽保留取消或修改有關項目的權利。如有任何爭議,香港人壽保留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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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壽
香港人壽保險有限公司(「香港人壽」)於2001年成立,由五間本地金融機構聯合組成,包括亞洲保險有限公司、創興銀行有限公司、招商永隆銀行有限公司、華僑銀行 (香港) 有限公司及上海商業銀行有限公司;各股東均建基於香港,平均服務香港逾50年,根基穩固,實力雄厚。我們主要透過創興銀行、招商永隆銀行、華僑銀行及上海商業銀行約130個分銷點之龐大分銷網絡,推廣多元化的壽險產品和服務予客戶。
Source https://www.media-outreach.com/news/hong-kong/2023/11/23/262376/